时间:2024-09-09 15:02:00
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最新规定
医师执业范围变更的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该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医师法》,医师可以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但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此外,《医师法》还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到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但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三种情形,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
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却因工作需要,经卫生计生委批准,可申请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但不能跨类别增改执业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才允许多科室执业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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