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0 08:00:17
机关档案管理流程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将机关档案管理流程分为 6 个阶段,分别是形成与收集、整理与归档、保管与保护、鉴定与销毁、利用与开发、统计与移交。
1. 形成与收集。 形成与收集是机关档案工作的起点。在形成阶段,应坚持前端控制与全程管理,确保档案内容、格式完整;在档案的收集阶段,要及时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开展档案收集工作,防止档案出现“漏归”“少归”等情况。
2. 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工作应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为后续工作创造条件;建立完备的归档制度,确保文书部门、业务部门与档案部门间档案的顺利交接,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归档工作。
3. 保管与保护。 档案保管保护是机关档案长期安全保存的重要保障。档案保管保护要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确立完备、具有可操作性的档案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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